四川高职食堂管理办法全文
为了加强对四川高职学校食堂的管理,提供健康、安全、卫生的饮食环境,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高职学校食堂管理行为,保证食品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#四川省内所有高职学校的食堂管理工作。
第二章 食堂基本要求
第三条 高职学校食堂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食堂设施符合卫生要求,明确分区,合理布局,保证食品的储存、烹调、加工、餐饮过程的卫生安全;
(二)食堂员工持有健康证明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;
(三)食品供应透明,明码标价,不得出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;
(四)食堂配备足够的餐具、清洁设备,保持食堂环境整洁;
(五)食堂设有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处,并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处理。
第三章 食品安全
第四条 高职学校食堂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采购食材应选择正规渠道,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;
(二)食材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,防止食品变质、污染;
(三)食品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,严禁使用过期食材;
(四)食品供应前应经过检验合格,确保食品无安全隐患;
(五)食品留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,方便监管部门抽查。
第四章 食堂卫生
第五条 高职学校食堂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:
(一)食堂定期进行清洗、消毒,保持环境整洁;
(二)食堂设有洗手设施,并配备洗手液、纸巾等卫生用品;
(三)食堂员工应穿着整洁、干净的工作服,保持个人卫生;
(四)食堂垃圾定期清理,做到垃圾不堆放。
第五章 监督管理
第六条 高职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对食堂管理的监督。
(一)学校应指定专门的食堂管理人员,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卫生安全工作;
(二)学校应定期组织食堂检查,对食堂的卫生、食品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;
(三)学校应建立投诉反馈机制,接受师生对食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六章 处罚与奖励
第七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高职学校食堂,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:
(一)轻微违规的,可以停业整顿、责令改正;
(二)严重违规的,将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,并公示相关信息。
第八条 对于表现优秀的高职学校食堂,可以给予奖励和表扬,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四川省教育厅所有。
特此制定。